{溫哥華旅遊} 溫市步行記事

walk from DT to home with signs

今天我最勇。
看完同志大遊行,午後四點鐘。行經Burrard Bridge前,忽然突發起想:應該可以步行回家吧。不過就是過了橋,走五十條街左右的距離。
年輕時也不是沒幹過這樣的事,從台北車站走回天母。難不倒我的,告訴自己。
看看腳底的平底鞋,粗厚的牛仔褲,烈日下後悔今天沒有輕裝便鞋出門。牙一咬,上路了。
一路用手機拍下經過的街道標誌。從1街起算,數字越來越大,坡度也越來越陡。口中哼著李宗盛的“山丘”:越過山丘,才發現無人等候….。
穿過16街,街名已經混亂,再也不是號碼編排。憑直覺和方向感繼續前進。腳後跟隱隱陣痛,這該死的平底帆船鞋。
踏入Quilchena Park的綠地,路況熟悉了起來,道路回到29街。快到家了。
小心翼翼地不讓腳跟傷口摩擦鞋子,速度慢了下來,正好也看看漸西的日頭穿過樹稍,以及和數間屋舍出來澆花的老婦打招呼。
跨過41街的紅綠燈,家門在望。在家門口站定,擦擦汗,手機上網查看步行距離:6.8km,85分鐘走完。
溫哥華市區到西區,竟然如此咫尺之遙。

from Bute to West 42n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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