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一年前,當我還是三十出頭的當年,太太懷孕四個月的那個五月,背了包包一個人跑到紐約邊玩邊遊學。一待就是三個月,每天除了搭地鐵去學校讀三個小時的書,其他時間在紐約市晃蕩、參加local tour四處遊玩。
紐約居大不易,尤其是住宿。那段期間為了省錢,借住在曹志堅的公寓。反正他暑假回台灣,房間空著也是空著,也沒想到他其實是可以短期出租收房租,就一屁股住了下來。
那地區在皇后區71街,搭N或R線的終點站,叫座森林小丘Forest Hills。算是有點熱鬧的郊區,居住的大多是猶太人,因此在名聲不甚良好的Queens,森林小丘算是較有水準的一區。
這回重回紐約,第一件想做的事,便是回到森林小丘瞧瞧故居,住了三個月的故居。到紐約睡了一晚,第二天一早就直奔地鐵站。
從地鐵站出來,一眼就認出當年每天出門回家的巷道。街景沒啥改變,到是商家幾乎全改了。那家麥當勞倒是沒變,小小的門面擠在路邊。從較熱鬧的街道轉入一條兩旁綠樹的街道,站在綠油油的行道樹下,十一年前的回憶湧上心頭。那時我家老大還沒出生。那時我的皺紋沒現在多。
路旁還是當年的網球場。陽光依然燦爛。
繼續往前走,來到舊居的巷口。原本只是關了門的一個小體育場,現在完全封鎖,這可是Diana Rose曾經個唱的地方。轉入巷內二十公尺處,左手邊,就是當年窩了三個月的木造town house。這屋子沒多大改變。想起當年走在屋內,已有年紀的木頭地板總隨著腳步一一ㄚㄚ發出怪聲。現在的主人不知道是甚麼模樣,我按下快門時還一度希望有人從大門走出來。
巷子的盡頭,有一家森林小丘的地方醫院。對面一家洗衣店,竟然還在!那是當年我每兩天必須去報到的地方。在過去斜對街的一家超級市場,原來是K Mart,幾年前已經破產倒店,現在換成私人經營。
回頭往Queens Boulevard走去,來到當年最常造訪的Barnes and Noble,還是原汁原味。唯一不同的是,當年和Starbucks連在一起,未結帳的書都可以帶到咖啡店去看,現在楚河漢界,沒付錢的書是跨不過去的。
告別森林小丘。下次相見,也許是另一個十年後了吧!